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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公安局“两所”特种门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文号:XRDZB2016006    作者: 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2016-03-10    访问人次:349
    
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受闽清县公安局的委托,对闽清县公安局“两所”特种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书编号:XRDZB2016006   2016闽清财购计[007]号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货物名称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人联系方式
地址
1
“两所”特种门、讯问椅等
其他
1
单层平开钢板门扇,门框为60*40*2镀锌方管组焊而成,门扇由40*40*1.5镀锌方管组焊成骨架,两侧封板厚不小于1.5镀锌板,中间聚氨酯发泡填充;(详见招标文件)
闽清县公安局
林警官13950372766
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16号
3. 预算最高限额: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陆仟柒佰捌拾肆元整(¥:1386784.00);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3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双休、法定节假日除外)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西洪路528号空军房管大院15号楼三层305室)。
6.项目联系人: 刘小姐
联系电话: 0591- 83537387       传真:0591-83709606             
邮箱:fzxrdzb2015@163.com          
7.投标人资质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提供下列材料:
A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投标代表法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C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
(3)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认证、节能等),均须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证书。
(4)投标人必须为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发布通过《监室门》标准检测产品目录的通知》、《关于发布通过《看守所床具》标准检测产品目录的通知》和《关于发布通过《讯问椅》标准检测产品目录的通知》中的企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6)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放入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副本可用复印件)。
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
    8.投标截标时间:2016年3月31日9: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6年3月31日9: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西洪路528号空军房管大院15号楼三层305室)。
11. 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可通过直接到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将购买标书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写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合同包号、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传真至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未按照上述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1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金牛山支行
开户名称: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411769907653
 
                                                             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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