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长乐市医院的委托,对福建省长乐市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书编号: XRDZB2016007 2016长财购计[012]号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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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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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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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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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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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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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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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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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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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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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量元素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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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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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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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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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卫生部标准方法微分电位溶出法检测铅、镉、铜。(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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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长乐市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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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秀兰1379994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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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吴航街道郑和东路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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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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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网络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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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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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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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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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手工登记送检病例信息,也可从HIS系统中提取病人基本信息或电子申请单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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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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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心中央监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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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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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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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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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线制通讯接口,可同时连接和管理床旁胎儿监护仪/母亲胎儿监护仪(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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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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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档全数字化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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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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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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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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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部、心脏、妇产、泌尿、血管、浅表小器官、儿科、腔内、经颅、经食道、消化内镜及其他介入检查和治疗(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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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算价(最高限价):
合同包1:人民币肆拾肆万元整(¥: 440000.00);
合同包2: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00000.00);
合同包3:人民币贰拾柒万伍仟元整(¥: 275000.00);
合同包4:人民币叁佰陆拾伍万元整(¥: 3650000.00);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3月4日至2016年3月11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周末双休、法定节假日除外)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西洪路528号空军房管大院15号楼三层305室)。
6.项目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0591-83537387 传真:0591-83709606
邮箱:fzxrdzb2015@163.com
7.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文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A、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提供投标代表法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或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
(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放入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副本可用复印件)。
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5)投标人为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销商,应取得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销商,应取得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同时取得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6)投标的货物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必须在有效期内,生产、经销投标货物或服务的资格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有关证件(如有,需提供)。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
8.投标截标时间:2016年3月25日9: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6年3月25日9: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西洪路528号空军房管大院15号楼三层305室)。
11.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购买本招标文件。购采购人式可通过直接到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将购买标书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写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合同包号、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传真至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未按照上述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1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金牛山支行
开户名称: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411769907653
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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